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增强大学生的国家观念,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激励全校师生昂扬向上、奋发有为,充分发挥升旗仪式及国旗下主题教育的育人功能,经研究决定,从本学期第
二周起,继续由各教学单位轮流负责举行周一升国旗仪式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时间地点
1.时间:每周一早上7:00(学生6:50前集合完毕)
2.地点:新校区操场(足球场)
二、参加人员
组织升旗仪式本教学单位的老师、全体在校生。
三、各教学单位时间安排
2025年春季学期升国旗仪式时间安排表 |
周次 |
日期 |
院系名称 |
2 |
2月24日 |
建筑与设计学院 |
3 |
3月3日 |
体育系 |
4 |
3月10日 |
外国语学院 |
5 |
3月17日 |
建筑与设计学院 |
6 |
3月24日 |
人文与传媒学院 |
7 |
3月31日 |
经济与法学系 |
8 |
4月7日 |
数学与医护系 |
9 |
4月14日 |
管理学院 |
10 |
4月21日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11 |
4月28日 |
教育与心理学院 |
12 |
5月5日 |
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|
四、组织实施
由学生工作部统筹安排,体育系协调配合,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实施。
五、任务分工
学生工作部:负责各教学单位升旗仪式策划的审核、协调场地、组织国旗护卫队升旗、国歌等音乐准备、负责出勤情况统计;
体育系:负责协调音响、话筒等设备。
各教学单位:负责学生的组织、升旗的主题、议程及国旗下讲话内容的准备、升旗仪式的新闻宣传等工作。
六、相关要求
各轮流负责升旗仪式的教学单位提前策划安排,要以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、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主题,引导师生坚定不移听党话、跟党走,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采取简单且有创意的方式举行升旗仪式,可以采用诸如国旗下的讲话、宣誓、合唱爱国歌曲、爱国诗朗诵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活动。届时此项工作纳入学生工作年终考核学生主题教育内容之一。
七、注意事项
1.学生参加升国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时需着装整洁,面向国旗行注目礼。
2.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把握时间,早6:40开始入场整队,7:00准时开始。
3.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介作用,对本教学单位的升旗活动加强宣传报道,巩固活动效果。如遇下雨等突发情况,活动顺延一周。
4.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时间安排,结合当前时代背景,认真策划,精心组织,加强宣传教育,并于升旗前一周周四将活动方案发送学生工作部郭松明老师。
特此通知
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5年2月20日